问:2015年9月23日,徐某应聘到桂平市某陶瓷公司担任原料车间的粉仓工人,当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。刚正式上岗满十天,徐某就在工作时被机器皮带绞伤,后被送至医院治疗。在支付了第一次住院治疗费用后,公司就拒绝后续治疗费用,并以徐某为“临时工”,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协助徐某办理工伤认定,拒绝支付工伤赔偿。此情况下,徐某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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